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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业务指南
到伊朗货物的检验程序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9/7/6 17:26:32
 一、背景介绍
  到伊朗的货物在出口地执行装船前检验是伊朗政府的强制性检验要求。只要是伊朗政府机构发布的清单上要求按照相关国际标准进行测试的产品,都必须在出口地进行测试、检验、监装,并由检验机构根据测试、检验、监装的结果出具VOC证书,伊朗海关凭检验机构出具的VOC证书放行进口货物。
  伊朗政府机构中,对于伊朗进口货物检验起关键作用的机构有两个,一个是ISIRI (Institute of Standards & Industrial Research of Iran),中文名称叫“伊朗标准与工业研究协会”,此机构隶属于伊朗工业部,其主要职责在于全面监管进口货物的质量、性能等,强制性检验产品的清单也由该机构负责发布。ISIRI还负责认可、监督为伊朗进口货物执行装船前检验的检验机构。只有ISIRI认可的检验机构才能执行伊朗进口货物的检验,而且ISIRI会对认可的检验机构定期测评,如有检验机构的检验质量达不到要求,ISIRI有权取消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另一个机构是CBI(Central Bank of Iran),即伊朗中央银行,其主要职责是监管伊朗当地商业银行开具信用证。只有ISIRI认可的检验机构才能在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中被指定为该批货物的检验机构。

  二、委托的申请、接收及处理等相关内容
  1、委托申请
  伊朗进口商在拿到伊朗当地银行开具的信用证(通常在信用证中会指定执行检验的检验机构名称)或是经伊朗商务部备案的形式发票(通常在形式发票上会指定需要做测试的产品以及选用的测试标准)后,便可将信用证和/或形式发票提交到检验机构在伊朗的办事处进行委托的申请。检验机构的伊朗办事处会审核进口商随附单据的内容并与进口商确定需要测试的产品及测试标准等相关事宜,审核通过后检验指令将被传送到该检验机构的中国办事处。中国办事处对该委托项下的形式发票和信用证所规定的检验条款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更细致的梳理和确认,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将最终检验委托发往CCIC各地分公司。
  在出口到伊朗货物检验业务中,我公司与日本海外货物检查株式会社(OMIC) 建立了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OMIC在伊朗的办事处名称为KARVARAN,其联系方式如下:ADDRESS: NO.28 NABSH ABRAR SHARGHI SOHREVARDI, JONOUBI,TEHRAN 15666,IRAN CONTACT: MR. AK. AKHGAR TEL: 0098 21 88404845 FAX: 0098 21 88402651
  2、委托处理
  发往CCIC重庆公司的委托内容包括正文、此委托项下的信用证及形式发票。我公司接到检验委托并进行登记后,会及时通知出口商并与出口商就本票检验中需做的测试、选用的测试标准等内容进行沟通并初步商定进行测试所选用的实验室和测试方式。若在这个过程中我公司或出口商有任何疑问,需及时与该检验机构中国办事处联系,等待进一步的指令。
  若检验委托中出现了我公司及出口商未接触过的新标准,出口商需首先找到该标准,并请相关测试人员理解、消化该标准,按照标准要求拟定测试项目,为下一步开展测试做好准备。在具体操作时,我公司人员会协助出口商收集标准、消化标准、拟定标准要求的测试项目并向测试实验室传达这些要求。
  在出口到伊朗货物的检验中,ISIRI认可的产品测试标准为国际标准、欧洲标准、日本标准、美国标准、伊朗标准等,但并不认可中国标准(国标)。如果进口商单方面指定某个测试标准,中国的实验室有可能无法达到所列标准的测试条件。我公司建议出口商在与进口商签订新合同项目时便与我公司业务人员提前取得联系,从我公司得到专业性的指导意见。如果检验委托到达我公司后才发现测试标准不适用,出口商必须告知进口商在信用证中删除标准或改用其它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
  若检验委托中列明的测试标准正确无误且出口商对标准内容已熟悉并有可参考的测试报告样本,在确认我公司已经收到相关机构的检验委托后,出口商便可开始备货、准备检验。

  三、测试及检验安排
  出口商备齐货物以后,可联系我司安排测试及检验。开始检验前,出口商需填写我公司的检验鉴定业务申报单(请到本公司网站www.cciccq.com中的“下载中心”去下载)并备妥其它相关单据,如形式发票、信用证、商业发票和装箱单。我公司根据检验委托的内容对出口商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核对。如果出口商提供的单据内容与检验机构下发的检验委托单中的内容不一致,我公司会与出口商确认。原则上我们的检验以检验机构下发的检验委托单所附内容为准,若出口商不认同委托内容,需请检验机构与进口商反复确认并铲除不一致的地方。
  如果出口商提供的资料和我公司收到的检验委托内容没有差异,则我司就可以和出口商约定测试及检验时间。
  •友情提醒:因大部分货物所要求的测试比较复杂,耗时比较多,测试周期比较长,所以产品测试、装船前检验、监装不可能在同一天完成。
  根据检验机构的操作要求,我公司检验员必须见证每一单检验委托项下的货物的实验室测试、装运前检验和监装,并对整个过程详细拍照、记录。

  四、检验档案的建立和证书的出具
  我公司会建立每一票档案的电子记录,其中包括现场拍摄的照片、收集的相关文件、及证书的证稿。
  1、照片
  需要提交给检验机构审核的照片为在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的照片、产品的堆码照、产品外包装照、外包装标记照片、信用证或形式发票所列出的每一项产品的特写照片、装柜时监装照片。
  2、证书缮制
  出口商将中文测试报告(该中文测试报告可以是第三方实验室所出具、也可以是出口商所在的工厂实验室所出具,但工厂实验室必须是有资质的)、最终发票、装箱单等单据提供齐全后我公司便可以缮制证书证稿(证书包括1.Inspection Certificate(IC)、2.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COI,即VOC) 、3.检测报告(TEST REPORT)、4.出口商或生产商缮制的出口商/生产商声明(MD或SD))。其间我公司会再次核对出口商单据的一致性(出口商可能会因为实际装货的情况而更改单据)。
  TEST REPORT应以实验室提供的中文测试报告的数据为基础,再根据检验机构固定的检测报告格式用英文进行缮制。缮制TEST REPORT前我司需对出口商提供的中文测试报告数据进行仔细核对。
  3、出具证书
  在正式出具证书前,我公司需提交证书证稿、相关文件和检验照片给检验机构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我公司需向出口商收集该票检验的提单信息,并将相关信息补充到证书中,最终向出口商签发全套证书。

  CCIC重庆公司业务联系电话:023-67743086,传真:023-67726937
  
2009-7-16 17: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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