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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业务指南
退运货物检验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9/7/6 17:26:18
 业务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因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等原因,自出口之日起一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经海关确认,不征收进口关税。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CCIC)出具的相关货物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检验鉴定证明书是向海关申报此类货物时应提供的材料之一。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作为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认可的检验鉴定机构负责重庆地区的此项业务。

  申请退运货物检验所需提供单据
  1、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检验鉴定业务申报单
  2、退运情况说明
  3、退运协议
  4、货物出口时的合同、发票、箱单、报关单、提单等
  5、货物退运时的发票、箱单、提单
  6、其他与退运原因有关的证据,包括买卖双方往来函电等。


  退运货物检验的程序
  1、进出口贸易关系人向CCIC重庆提出书面检验要求,并提供以上所述文件。
  2、货物到港后,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协调海关和CCIC重庆公司共同开箱验货。
  3、CCIC重庆公司开箱后根据前期沟通情况和货物情况决定抽样现场检测,抽样送实验室测试或掏箱清点货物等检验方法。
  4、CCIC重庆公司核查文件无误后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


  CCIC重庆公司业务联系电话: 023-67732348, 023-67743086
  

2009-7-6 10: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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